招标信息

南京市雨花台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项目
2015-11-2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雨花台区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京市雨花台区文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承担该规划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招标工作。
    2.
规划内容

此次规划编制拟分为14个章节,主要是通过系统梳理归纳雨花台区的历史文化特色,全面摸清文物资源点保护利用现状,提出具体保护措施要求,梳理可展示利用项目,为雨花台区今后中长期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性依据。

一是系统梳理归纳基础资料。规划文本首先将通过总则、文化脉络与地域特征分析、文物资源现状及价值分析、文物工作评估、规划目标与定位等5个章节,系统总结分析我区的文化脉络和文物资源特色,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区中长期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目标定位。

二是分档分类制订保护措施。规划第68章。主要是制订分档分类保护规划和重点保护措施,通过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各自特点及保护方法的研究,按照综合价值进行分档,并根据文物属性特点进行分类,提出对应的保护方式,形成系统的保护方法,增强保护实践的可操作性。

三是科学安排功能利用项目。规划第914章,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区、遗址公园、文化公园、文化小品、节点展示等系统的功能利用方案,按照片区统筹平衡,形成重点功能利用项目,充分发挥文物在文化存续、文化旅游、文化教育、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潜在能量,并结合规划的实施制订相应具体保障措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5) 招标人不接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i)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ii)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99  日至 2015 9 15 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02室)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6. 其他
(1)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95万元人民币。

招标人:南京市雨花台区文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苏省电子大楼302
  电 话:025-83581353
  传 真:025-83581350
  联 系 人 :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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